7月11日,区教育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校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警示提醒会。8所学校的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会计参加会议。区纪委驻人大纪检组组长刘超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通报了5月29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区纪委驻人大纪检组检查部分学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三重一大”、加强民主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4大类44个问题,对学校管理人员进行再提醒、再讲要求。一是针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俞立斌副局长要求: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廉政意识、节约意识、绩效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财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问题整改和防控风险。二是在学校管理工作上,陈经略副局长要求:学校要进一步提升认识,完善机制,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与管理作用;要履职尽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要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学校如何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刘超希望,学校要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目标和职责分工;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力;要严格对照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整改销号;要强化督查,落实逗硬奖惩,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会上,参会校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不回避,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全面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发挥好强学校民主监督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规范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