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川北幼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研讨会,集中研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校党委书记张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张斌在讲话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大家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张斌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全体成员要切实肩负起职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深刻认识学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要严格遵循党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重在建设、力破并举,守正创新、正本清源,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抓实抓细抓好学校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职责。党委要承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准确把握党委执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意识形态各项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要建立健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以制度建设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开展。要进一步强化违反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追责问责。要进一步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牢牢坚持党性原则,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开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
会上,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廷鑫传达了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党委副书记李莉全文领学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会后,全体成员就2020年上半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